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濟南市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市屬各企事業單位:
《關于加快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濟南市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十條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濟南市委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創新完善政策措施,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加快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暢通市場準入和退出渠道
1.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不得設置準入附加條件。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國務院部署和省政府安排,制定全面推開工作方案,實施取消許可、許可改備案、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四種方式推進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全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一般性經營。加強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防止出現新的排除限制競爭問題。建立向民間資本推介重點項目的常態化機制,持續推出對民間資本有吸引力的基礎設施等項目。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經營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國資委)
2.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明顯超過招標項目要求的業績門檻等。嚴禁行業管理部門自行設置市場主體和中介機構入圍、備案、登記等行為。加快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強化全過程監管,防范“量身定制”、惡意串通、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完善招標程序監督與信息公開制度,對依法依規完成的招標,不得以中標企業性質為由對招標責任人進行追責。在政府采購中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市級部門年度采購預算總額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水務局等行業管理部門)
3.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探索拓寬企業簡易注銷適用范圍,壓縮簡易注銷公告時間,建立簡易注銷容錯機制,實施簡易注銷“全程網辦”,構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場退出制度。在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整合營業執照注銷登記、稅務注銷、社保注銷、海關注銷、外資企業商務注銷等集成化服務,建立企業注銷“一站式”平臺,實現“一門受理、信息共享、并行辦理、全程監督”。(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泉城海關)
二、提升民營企業轉型發展能力
4.扶持骨干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實施百強民營企業培育行動,強化要素保障,實施精準服務,著力培育一批十百千億級民營企業。對主營業務收入每新上一個百億元、十億元臺階和首次突破重要臺階的先進制造業和數字經濟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一定規模且增速超過全市平均增速的商貿企業和規上服務業企業,總部型企業集團和分行業中財政經濟貢獻綜合評價位居前列的企業,及時兌現各項財政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民營經濟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5.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水平。持續加大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力度,強化動態管理、精準服務和全鏈條培育,引導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強、成長性好、專注于細分市場的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到2022年,市級以上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瞪羚、獨角獸企業總數達到2000家。推進發展“互聯網+中小企業”,推動中小企業上云,支持中小型制造業企業進行智能化生產和數據化應用等數字化改造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培育發展科技型企業。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實施“一對一”培育服務,指導入庫企業盡快補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短板。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在科技項目申報、創新創業大賽、優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向入庫企業傾斜。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用好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平臺,鼓勵駐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業等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單位,向民營企業開放研發試驗設施和研發儀器,提供科研服務。大力推廣中小微企業創新券制度,采取后補助政策資助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和創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務機構購買用于創新發展的管理咨詢、人力資本、創業輔導、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鼓勵支持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對我市企業承擔、在濟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7.加強中小企業發展載體建設。推進各區縣(功能區)根據各自產業定位,規劃建設和培育若干中小企業產業園、開發區“園中園”、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推進標準化廠房及職工公寓等配套設施建設,降低中小企業資金、研發、人才等成本,促進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和資源集約利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科技局)
8.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推進“科創中國”試點城市建設,加快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健全成果轉化“全鏈條”服務體系,優化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1+6+N”平臺,及時匯集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創業共同體先進科技成果,實現科技成果供給方、需求方、資金方精準對接。加大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與應用示范支持力度,及時補充目錄,落實補貼政策,推動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科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9.培育引進民營總部企業。落實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總部企業認定工作,鼓勵市外民營企業將企業總部遷入我市或在我市新注冊設立企業總部,支持本地民營企業申請認定總部企業。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按照《濟南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及時落實引進獎勵、成長激勵、人才保障、用地支持等方面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民營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10.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建立濟南市“民營企業100強”發布制度。建立民營企業家表彰制度,市委、市政府每5年評選一次濟南市優秀民營企業家,其中“杰出民營企業家”5名,“行業領軍民營企業家”10名,“優秀民營企業家”20名。實施省會民營企業家素質能力培養提升工程,定期舉辦民營企業家、新生代民營企業家能力提升班,建立導師幫帶、掛職鍛煉、教育培訓等培養機制,支持幫助民營企業提升持續發展能力。(責任單位:市民營經濟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引進培養科技創新人才。加快集聚高層次創新人才,支持民營企業依托泉城“5150”引才倍增計劃、泉城產業領軍人才支持計劃等市級重點人才工程,引進集聚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項目創新團隊。支持民營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院士專家工作站。落實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服務專員制度,制定人才服務規范,保證高層次人才待遇落實。加大市場化引才力度,推進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區建設,引進一批知名人力資本企業和獵頭公司。用好用活人才雙創專項股權資金、人力資本產業母基金,支持更多的民營企業招才引智、創新創業。鼓勵民營企業采用股權激勵、期權激勵、技術入股等多種方式,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提高企業員工歸屬感。(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協)
12.培育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泉城首席技師”選拔工作,支持民營企業創建齊魯技能大師工作站,鼓勵規模以上企業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加快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深入推進“金藍領”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等項目,面向民營企業職工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并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優化技工教育專業設置,提高技工教育與產業發展的匹配度,強化校企合作,開展定向、定單、聯合培養,為民營企業精準培育急需技術人才。加強對企業開展共享用工的指導和服務,解決穩崗壓力大、生產經營用工波動大的問題,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四、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
13.降低企業稅費成本。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等惠企政策,有效減輕民營企業負擔。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依法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穩定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減輕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加大涉企收費清理規范力度,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文件精神,嚴格落實涉企收費減免工作,及時更新、動態發布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不得收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14.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應土地或二級市場轉讓土地的權利。實施“標準地”供地改革,促進土地資源高效配置。鼓勵以彈性年期、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供應工業用地和新型產業用地,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低成本發展空間。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企業在原有獨立工業用地上進行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提高容積率、全部用于自持生產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5.降低企業相關要素成本。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降低工商業電價政策,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支持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引導園區企業“打捆”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切實加強轉供電價格監管,確保民營企業及時足額享受降價紅利。為小微企業提供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用水報裝“零上門、零資料、零投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天然氣用戶改“轉供”為“直供”,降低用氣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濟南供電公司、國網萊蕪供電公司、濟南能源集團)
16.創新惠企政策執行方式。按照“誰主管、誰落實”原則,由政策主管部門對現有惠企政策進行梳理,細化政策事項名稱、政策事項依據、政策事項內容等要素,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申報手續和相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形成惠企政策清單,在“濟南市政務服務網”“濟企通”“愛山東·泉城辦”平臺集中發布。根據“認定對象清晰、補貼資金明確”原則,篩選惠企政策中的“認定類”政策獎補項目,形成免申即享政策清單,實行“主管部門直接審、財政部門負責兌”的資金直達模式,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應用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保險箱”,通過材料、證照數字化和資質信息跨部門、跨系統可信傳遞共享,提高企業申報手續辦理效率。(責任單位:市“一次辦成”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五、優化民營企業融資環境
17.發揮政府基金引導撬動作用。設立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并積極發揮已設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的杠桿效應和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重點支持高成長性民營企業發展。擴大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通過撬動社會資本設立子基金或直投等方式,重點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高科技民營中小企業,補齊企業早期融資難短板,支持初創型科技企業發展壯大。(責任單位: 市民營經濟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財投基金集團、濟南融資擔保集團)
18.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開發和推廣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產品,探索開展在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首貸中心、續貸中心試點工作,便利企業進行咨詢、辦理業務。逐步擴大知識產權質押物范圍,對企業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和著作權等無形資產進行打包組合融資,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增量擴面。依托“人才有價”評估系統,通過將人才身價標準化、數字化、貨幣化,為企業人才或人才團隊賦予金融價值。支持企業開展信用融資,將全國“信易貸”平臺和“銀稅互動”“一貸通”“人才貸”“身價貸”等信用貸平臺集中鏈接在“濟南市政務服務網”“濟企通”“愛山東·泉城辦”平臺,為企業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資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政府辦公廳、濟南高新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管部、人民銀行萊蕪中心支行、萊蕪銀保監分局)
19.健全融資增信支持體系。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省投融資擔保集團支持,構建以濟南融資擔保集團為主體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濟南融資擔保集團參股、控股設立區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成立分支機構,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并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擴大擔?;菁胺秶瑢ο髲男∥⑵髽I擴大到民營大中型企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濟南融資擔保集團資本金動態補充機制,持續增強擔保實力。推動建立政銀擔分險機制,推動市、區縣建立中小企業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池與擔保機構獎補制度,完善擔保分險、風險補償與激勵措施,提升擔保機構服務民營和中小企業的可持續能力。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逐步擴大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規模,提高中小企業受益面,逐步擴大中小企業轉貸引導基金,持續擴大與轉貸引導基金合作的駐濟銀行機構數量,確保不因企業使用該基金轉貸而下調企業信用評級或壓降授信額度。(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營經濟局、濟南融資擔保集團)
20.支持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指導民營企業規范公司治理,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治理結構合理、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實施企業上市三年攻堅行動,建立多層次的上市后備資源庫,落實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管理機制,推進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融資,在新三板和省內區域股權市場掛牌。落實企業上市和發債的財政獎補政策,幫助民營企業做好輔導及報批工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民營經濟局)
六、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21.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嚴厲打擊涉民營企業經濟犯罪、涉民營企業黑惡勢力犯罪、涉民營企業“盜搶騙”犯罪以及其他嚴重侵犯民營企業及經營人員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犯罪。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和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堅決禁止超標的超范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持續甄別糾正侵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身財產權的冤錯案件。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對已糾正失信行為的民營企業依法及時進行信用信息修復。(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聯、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管部)
22.保護企業知識產權。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維權快速保護機制,加大對知名品牌、注冊商標、非遺產品的保護力度,依法及時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圍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3.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民營企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變化或當地政策調整等為由不履行、不兌現,或延遲履行、延遲兌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機制,對民營企業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到的損失,依法予以補償。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賬款,不得在約定付款方式之外變相延長付款期限。(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
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24.完善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健全完善領導干部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制度。健全完善與行業協會商會聯系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在暢通民營企業與政府溝通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定期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及時聽取民營企業的意見建議。(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統戰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營經濟局、市工商聯)
25.拓展“濟企通”服務企業云平臺功能。加快平臺資源和數據資源整合,建設全市統一的政策網上告知、受理、兌現系統,為民營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多功能、一站式的綜合服務。完善“接訴即辦”工作機制,更多采取“企業點菜”方式優化企業服務,通過平臺集中收集企業訴求,及時反饋辦理結果,完善“企業需要、部門報到”服務企業常態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直涉企服務部門)
26.規范政商交往。完善政商交往的行為規范或準則,進一步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鼓勵引導各級干部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接觸交往,主動了解企業訴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進一步構建澄清保護、容錯糾錯工作機制,為主動擔當、真抓實干的干部撐腰鼓勁。對有關部門給予企業資金等要素支持,確因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導致企業破產或項目投資失敗的,可免予追究責任。(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
八、加強對民營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
27.加強統籌協調。整合現有民營經濟相關議事機構,健全完善濟南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切實加強對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和統一領導,及時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市分管領導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各區縣(功能區)要切實加強對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編辦)
28.強化企業黨建。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指導民營企業設立黨組織,積極探索創新黨建工作方式,圍繞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建設先進企業文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等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努力提升民營企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質量。(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民營經濟局)
29.抓好督查考核。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加大民營經濟在區縣(功能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中的權重,在對市直相關部門綜合考核中設置民營經濟發展指標。健全完善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分析制度,及時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形勢,定期發布監測分析報告。(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民營經濟局、市統計局)
30.營造社會氛圍。廣泛宣傳“兩個毫不動搖”,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廣泛宣傳各級各部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舉措和經驗做法,宣傳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優秀案例,講好優秀民營企業家的創新創業故事,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民營企業、鼓勵民營企業家干事創業、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濟南日報報業集團、濟南廣播電視臺)
各區縣(功能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落實細則或辦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濟南市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十條措施
為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力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創新突破,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賦能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會建設,特制定以下十條措施。
一、推進涉企服務“一口辦理”。成立濟南市企業服務中心,歸口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管理,作為市委、市政府服務企業的總入口和總出口,統籌協調落實全市企業服務事務,推行“一窗受理、直辦轉辦、分類辦理、全程督辦、跟蹤問效”模式,集中受理惠企政策兌現申報事項,實現惠企政策兌現“一口辦理”。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改革辦牽頭,市企業服務中心具體實施,打造涉企服務“三庫一平臺”:整合行政審批、綜合監管、金融稅務、社會信用等數據信息,建立全市“市場主體庫”;會同政策發布部門集中梳理涉企政策,逐一確定惠企政策清單、申報資格條件和標準化流程,建立全市“惠企政策庫”;統一匯聚全市各類涉企服務職能、政策資源、公共空間和人員力量,建立產業資金、創投基金、項目用地、產業空間等“政府資源庫”。基于市級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濟企通”等涉企服務平臺,搭建集線上申報、兌現、咨詢等于一體的企業綜合服務平臺,逐步實現市場主體、惠企政策、公共資源的智能化匹配,切實解決企業“政策不知曉、找不到、不會用”和重復享受政策問題。為重點企業配備服務專員,向企業提供登記設立、政策申報、融資咨詢、項目推進等全方位、全過程、全生命周期服務。推進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梳理現有惠企政策,2021年底前發布既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單。從2022年起,凡新制定的涉企政策均需明確是否適用“免申即享”。(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改革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民營經濟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口岸物流辦、市大數據、市稅務局)
二、試點推行企業“休眠”保護制度。允許企業主體(非上市、掛牌公司)根據自身經營實際需要多次申請“休眠”,單次“休眠”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期滿前可自主申請恢復正常經營狀態。“休眠”期間應向登記機關提供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不按自行停業處理,不因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而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休眠”期內商事主體,除不從事經營活動外,仍具備其他合法權益,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并接受監管,對惡意“休眠”的企業依法處置。(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功能區)
三、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聯辦。加快實現與省內城市、黃河流域城市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部分經濟聯系較為緊密城市之間高頻事項“異地通辦”。堅持標準賦能,強化規范公開,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全力構建省、市、區縣(功能區)、街道(鎮)、社區(村)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實施“一套標準管審批”,實現“同城同標”,為企業、居民提供規范高效透明的標準化服務。加快政務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推動各審批服務系統互聯互通,實現窗口、自助端和移動端申報、受理、辦理等深度對接,推進高頻電子證照互認互用,做到企業、居民辦事所需資料“一次辦理留痕,無需再次提供”。(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醫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功能區)
四、全面推行“無差別全科受理”。優化市、區縣(功能區)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設置,規范實施“大廳一鍵取號、前臺綜合受理、后臺集成辦理、窗口統一出件”的辦事模式,把大廳窗口簡化為工程建設、商事管理、社會事務、醫保社保、公安服務、交運管理等綜合板塊和“兜底”服務窗口,板塊內所有窗口可平行受理所有審批事項,真正實現“一窗通辦”。大力推行幫辦代辦服務,持續優化無節假日、全天候預約服務,探索推行移動審批,實現24小時“隨約隨辦、隨報隨批”。建立部門聯動服務集成工作機制,整合市、區縣(功能區)、街道(鎮)、社區(村)各級幫辦咨詢隊伍,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打造全天候“智惠導服”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醫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功能區)
五、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集成審批”。針對關鍵重大項目推出全流程審批服務套餐,提供個性化、定制化審批服務。加快實現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業、倉儲類建筑工程“拿地即開工、建成即使用”常態化。推動水電氣熱信專營單位業務系統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實時獲取項目接入需求,及時提供主動服務。加快推行限時竣工聯合驗收,建設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選擇分段聯合驗收或綜合聯合驗收。(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應急局、市人防辦)
六、打造家門口全天候“便民驛站”。全面規范市、區縣(功能區)、街道(鎮)、社區(村)政務服務場所建設,試點推進“一窗受理系統”應用,加強社區“全科社工”窗口服務人員配置、培養,綜合運用窗口、互聯網、手機、一體化自助機,實現基層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門、一窗、一次”全科辦理。實施基層24小時自助辦事大廳“倍增計劃”,2021年底前完成政務服務一體化自助服務終端研發和試點項目建設。2022年底實現全市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和城市社區便民服務站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功能區)
七、全面推進人才服務“一站式、一鍵式”辦理。在市、區縣(功能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設立人才服務專區,在人才集中的開發區、大學城、園區、樓宇設立人才服務驛站,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就業、科研資助、商事登記、金融、高企認定、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兌現等“一站式”綜合服務。依托“濟南人才網”建立全市人才政策庫,強化政策分類、精準推送、一鍵直達,加快實現“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拓寬“泉城人才服務金卡”服務領域,積極引入市場化服務主體,豐富養老托幼、交通出行、法律咨詢、理財顧問等定制服務,構建幸福導向、掃碼即享的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功能區)。按照“應保盡保、適度冗余”的原則,發揮“泉城安居”信息平臺作用,全力保障各類人才住有所居、居有所安。2021年底籌集人才住房5萬套,2022年籌集10萬套。從2022年起,每年10月份確定下一年度全市人才住房籌集計劃。(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在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探索實行“新區特辦”機制。實施行政審批“聯合辦”,除法律法規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下放的權限外,推動將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全部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下放起步區行使,高標準打造省、市、區一體化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推進商事登記“即時辦”,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對商事主體登記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實行形式審查,通過后即時核發營業執照。推進高頻事項“智慧辦”,新增50項以上面向居民和企業的無人工干預審批高頻服務事項。推進投資貿易“便利辦”,試行“一照多址”改革,放寬集中經營場所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市場主體可以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免設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推進工程項目“承諾辦”,強化前期設計方案審查,創新實施更大范圍“信用+承諾”建設項目審批模式,探索關鍵重大項目實行“先建后驗”。推進施工圖審查改革,逐步擴大免于施工圖審查的項目范圍,探索實行“自審承諾制”管理。(牽頭單位: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九、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加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溝通聯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及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定期聽取各行各業具有領先性、代表性的企業家、投資人意見建議,解決企業發展的實際問題。建立常態化解決問題機制,針對不同行業企業的訴求,點對點解決個性問題,營造互動頻繁、聯系緊密的親清政商關系。(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功能區)
十、全面建立營商環境“把脈問診”機制。開通線上線下意見征詢通道,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找茬窗口”,受理企業和市民訴求,在各級政府、部門官方網站和APP增設訴求反映模塊,聘請部分企業代表、熱心市民、外來投資者為監督專員,對全市營商環境進行“暗訪”“挑刺”“糾錯”。優化12345市民服務熱線營商環境工單受辦理聯動機制、熱線即時解答和“接訴即辦”機制,健全營商環境疑難工單會審處置機制,逐步構建以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受理為主,網站、微信、APP等多媒體為輔的營商環境訴求受理綜合服務平臺,切實提高訴求辦理的解決率。(牽頭單位:市“一次辦成”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把深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作為“一號”工程,自本措施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制定所承擔任務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快建立營商環境全方位“審管互動”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打造集審批、監管、信用、執法、監察于一體的“營商環境共同體”。要加強營商環境的跟蹤研究,每半年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分析,進一步明確評價機制和考核辦法,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市紀委監委要強化監督的再監督,對落實不力、推諉敷衍、不擔當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用好容錯糾錯、澄清保護機制,鼓勵干部勇于改革創新、大膽探索實踐,為擔當作為的干部撐腰鼓勁。新聞媒體要廣泛開展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接受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切,創造良好輿論氛圍,推動全社會共同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